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12日作出(2025)黔06破申9号《决定书》,决定对铜仁市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城公司)启动预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5)黔06破申9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担任天城公司临时管理人。
临时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与地点待临时债权人会议相关事宜确定后另行通知、公告■★◆◆◆。
2.如经预重整,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天城公司破产重整的,在预重整阶段已经向临时管理人申报登记的债权人无需再重复申报。
天城公司债权申报期限为2025年5月26日起至2025年6月26日止,现场申报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与非工作时间不接受现场申报■★◆。
联系电线★★◆★★.邮寄申报。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后◆★,将申报材料与债权相关证据材料的复印件使用EMS邮寄至以下地址:
现场申报地点:①贵阳市观山湖区银行北街招商银行大厦21楼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②嘉豪北宸府售楼部一楼天城公司临时管理人办公室(铜仁汽车客运北站斜对面)。
收件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银行北街招商银行大厦21楼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申报须知》《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文件清单》《会议召开方式同意书》《申报债权人信息和送达地址确认书》。债权人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点击链接方式或联系管理人获取文书模板■■,如实填写后签章、捺印提交■★★★。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代为申报债权、出席会议的,应按照管理人提供的模板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公函■◆◆■★★。
为顺利推进天城公司破产重整◆■★,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债权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1★■★.现场申报。如债权人拟采取现场申报的◆◆■★★★,应当提前与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预约,避免扎堆申报。申报时应携带债权相关证据原件、复印件一份进行现场登记申报★◆。